根據海關總署此前公布的文件,明日起,全國海關將根據規定實施復制推廣跨境電商B2B出口試點工作。文件中提到這是國家基于深化“放管服”政策,以及有效促進跨境電商健康成長的基礎上做出的重要決定。針對的對象包括:跨境電商企業、跨境電商平臺企業、物流企業等參與B2B出口跨境電商業務的境內企業。根據規定,被監控對象要及時向所在地的海關單位備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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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及我國跨境電商試點工作,大家可以對我國跨境電商試點發展歷程有個初步的了解:我國跨境電商試點工作是從2012年5月啟動;同年12月鄭州、上海、重慶、寧波、杭州成為首批試點城市;2013年9月和年底廣州、深圳相繼被納入試點城市;2014年7月份海關總署發布文件明確跨境進口電商的合法地位,此后跨境電商如雨后春筍般生長起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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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前,我國跨境電商發展的狀態主要為:大部分賣家集中于沿海地區和少部分的內陸地區;發展模式處于各自為營的狀態;風險把控力度較弱,管理分散,運行體制尚不健全,國外政策了解不夠。正如今年,跨境電商中就有諸多賣家因商標權、操作運營不當、人才缺失等原因出現了產權糾紛、封號,甚至掛掉的多重危機,造成了行業發展的不穩定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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隨著從試點到全國的復制推廣,這表明國家進一步明確了跨境電商的合法地位,隨著試點的全面鋪開,跨境電商的發展也將迎來一個新的機遇,打破其發展的地區不平衡性,信息共享的不暢通等問題,并為上述存在的諸多問題提供解決思路,如加強人才培養、產權保護、科學化運營,進出口規范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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跨境電商作為我國新業態經濟中的有生力量,在給予支持鼓勵的同時,絕不會任其隨意發展。政策的支持與監控二者共同發力,使其科學、良性發展才是最終目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