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國《版權期限延長法案》規定,當一件作品是“供雇傭的作品”時,該法案將保護公司的版權從首次出版之日起95年,或創作之日起120年(以結束得早者為準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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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了解,第一本《小熊維尼》(Winnie the Pooh)故事書于1926年出版。至今該讀物已問世超過95年。也就是說,自2022年1月1日起,小熊維尼正式進入公有領域,向大眾開放版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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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今年開始,除了迪士尼以外的其他公司都可以使用小熊維尼的故事,并將其改編成新的項目或創意作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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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到小熊維尼,不得不說它是一個超級大IP。據2021年8月維基百科統計的全球IP總收益,小熊維尼IP收益總計達到803億美元,位列排行榜第三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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過往小編報道過不少版權維權案,很多賣家不惜冒風險制造其他IP的衍生品。在這種情況下,賣家要不就是在忐忑的心情下繼續“瞞天過海”;要不就被列入侵權名單,資金被凍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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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賣家來說,如今大IP小熊維尼進入公有領域,不可謂不是一個好消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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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是需要注意的是,這個“開放”只針對第一本故事書。在19世紀60年代,迪士尼公司獲得了制作小熊維尼的動畫片、連環畫和其他商品的授權。因此,迪士尼仍然擁有1926年后創作的作品和人物的版權,包括1928年首次出現的跳跳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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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獲得授權后,迪士尼也會對小熊維尼里面的動畫形象進行修改。例如,在第一本故事書中,小熊維尼是沒有穿衣服的,這意味著我們常見的穿紅色衣服的小熊維尼仍歸迪士尼所有。賣家想要獲得這些形象,也需要獲得迪士尼的授權。此外,商標問題也值得關注,迪士尼依然享有小熊維尼系列作品角色的商標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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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實上,小熊維尼向大眾開放版權,可能只是迪士尼及其標志性角色版權問題的開始。兩年后,1928 年出現的最早版本的米老鼠“威利汽船”的版權保護也將到期。